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实习须知

发布时间: 2017-01-05      访问次数: 503



实习是工科专业教学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对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为提高实习教学质量、保护学生实习安全,确保实习教学的顺利进行。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并做到以下条款。

1. 必须参加实习前的教育和动员活动,认真学习《大连海洋大学实习教学管理规定》和《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实习安全管理规定》,了解实习计划和具体安排,明确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2. 尊重实习指导教师,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严格遵守实习期间作息时间安排和实习安排。

3.实习期间严格执行学校的请假制度。无论是否休息日未经指导教师允许,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更不可在外留宿。擅自外出者,后果自负,学校不承担责任。实习往返途中,未经批准不能下车、下船,实习结束后应按时返校。

4. 积极主动接受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认真接受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的教育和管理,学会自我保护、加强自我管理,不做违法违纪的事,确保实习实训安全进行。

5.自觉遵守实习单位操作规程和有关纪律及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6.自觉遵守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在使用未操作过的设备前,应读懂其使用说明书,并有师傅或指导教师在场,方能操作该设备。

7. 爱护一切实习用具及物资。

8. 进入实习现场要注意安全,必须穿戴规定的劳防用品。去施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穿裙子、背心、拖鞋、高跟鞋去实习车间和施工工地。不宜在有安全隐患处活动,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禁私自或单独进行活动。

9. 实习期间做好实习日志记录。

10. 实习结束时应如数归还所借日常生活用品及仪器,损坏或丢失的应照价赔偿。

11. 校外实习期间保管好自己的钱、财、物等,并对自身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主动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自身的安全。

12.凡违反实习管理规定、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由指导教师上报学院或学校给予必要的处分;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13.以一名合格的大学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学校和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做任何有违校规校纪的言行,在外树立我校的良好形象。

                            学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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