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发布时间: 2018-09-28      访问次数: 77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 17号)、《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丹政发[2015]31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到丹东就业创业享受以下政策,

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1)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在3年内按照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 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16年底前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月销售额( 营业额) 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2)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提高贷款额度,将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统一调整为10万元; 大学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以展期两年。在贷款期限内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予贴息。

3)加强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力度。为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创业培训,针对大学生创业意识薄弱,创业技能欠缺,创业经验不足等问题开设特色培训课程,因人而宜进行培训,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建立大学生创业实训平台,通过分析软件评估大学生创业项目的特点及可行性,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帮助。并组建丹东市创业专家指导团,聘请我市知名专家学者为毕业生进行创业指导,设计创业项目。同时建立丹东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将合适的创业项目引人孵化园进行孵化,并给于房租水电费第一年全免第二年减半、环境评价减半的优惠政策,并免费提供企业管理、财务咨询、环境评价、科技咨询、会议室、洽谈室以及停车场等服务。

4)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没有进入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进行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路给于3000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对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5000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

2.培训见习优惠政策

1)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前培训制度,将回丹东或来丹东的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普惠制培训计划实施范围。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普惠制培训和专业转换技能培训,通过培训增强其就业技能。

2)组织开展就业见习活动。为了给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鼓励毕业生积极参与见习活动,积累社会经验,积极引导毕业生进人就业和就业准备状态之中。对见习期满留用率50%以下(含50%)的企业,见习补贴由财政承担2/3,其余由见习单位承担(见习补贴计算基数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上限); 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企业,见习补贴全部由财政承担(见习补贴计算基数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上限)。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3.就业援助优惠政策

1)落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根据省人社厅有关工作要求,我们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及时为具有丹东学籍的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发放每人500元的求职补贴。

2)重点做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定期对全地区离校未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信息进行汇总,建立基础台账,由就业部门责专人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我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确保困难家庭离校末就业高校毕业生100%实现就业。

3)实行低保渐退机制。对低保及其边缘对象享受义务教育或全日制非义务教育毕业后就业创业,视其工作稳定情况,给予3个月的救助缓退期。

4.应征入征政策

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军人伍。退出现役后3年内,优先享受我省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一系列优惠政策。

5.鼓励自主创业

创业项目推荐单位(或个人)推荐的项目,被创业者采纳并付诸实施的,每吸纳一名失业人员,财政部门给予项目推荐单位(或个人)500元的一次性创业推荐补贴。

6.支持就业创业,促进创业相保贷激发展。

将小朝粗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凡在我市以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含网络创业),且已办理《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劳动者(不受户籍限制),以及当年吸纳就业人数达到原有职工总数15%以上(含15%)的小微企业(国家限制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除外,下同),均可享受我市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提高贷款额度,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统一调整为10万元;大学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当年吸纳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小微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7.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补贴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具体标准由见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见习期满留用率50%以下(含50%)的企业,见习补贴由财政承担2/3.其余由见习单位承担(见习补贴计算基数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上限);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企业,见习补贴全部由财政承担(见习补贴计算基数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上限)。  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參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