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建省级创业创新实习基地,为有意愿的大中专学生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提供3个月的创业创新实习机会。鼓励有意愿的大中专学生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到处于创业期的企业实习,共同体会创业感受,培育创业新精神。比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实习单位予以补贴。
2.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大中专学生员专业退伍军人创业创新培训。
3.对没有进入孵化基地而自行租赁场地首次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大中专学生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给予5000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
4.获得省级以上创业大赛前3名并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大中专学生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的资助,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5.鼓励申请国内外发明专利自主创业的大中专学生和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取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按照《辽宁省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补助资金可管理办法》对专利权人予以资助。
6.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创办企业,可提供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对大学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当年吸纳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小微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