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制定)
学生助理班导师主要是协助班导师负责开展大一新生的班级工作,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找准定位,进行合理的自我设计,是班导师开展各项工作的得力助手。为规范我院学生助理班导师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选聘条件
1、有正式学籍的大二、大三学生,一般要求是学生党员或学生干部;
2、学业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3、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正确处理与他人、集体、学院的关系;
4、乐于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工作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6、熟悉学校、学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能够以身作则,起到榜样带头作用。
第二条 工作职责
1、做好新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助班导师抓好新生的入学教育工作,引导新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尤其注意引导新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端正学习态度;
2、搭建新生与班导师、任课教师之间良好的互动平台,协助班导师做好班委、团支部的选举任命工作,指导班委、团支部开展有意义的活动,加强班级的凝聚力;
3、走访新生寝室(至少每月一次),与新生谈心,深入了解新生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帮助新生、解决实际困难。协助班导师配合学院抓好重点班级、文明寝室等先进创优活动,培养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的优良班风;
4、协助班导师做好班级的学风建设。通过切身体会对新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和专业思想等进行引导,促进班级良好学风的形成。
5、协助班导师加强对新生的日常教育,督促新生遵守校规校纪,提醒注意宿舍卫生和防火防盗安全等;
6、协助班导师做好新生中的特殊群体的思想教育工作,关注班级学生动态。
7、做好下情上达工作,协助班导师及时向学院团委汇报新生中出现的一些重大情况,反映新生的要求;
8、协助班导师完成学院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工作要求
1、围绕中心,服从大局。日常工作的开展必须围绕学校、学院的中心工作,弘扬主旋律,开展各项工作不得违反学校有关规定,开展各项活动不得与班级和学院的活动冲突;
2、接受领导,服从安排。服从辅导员、班导师工作的总体安排,每学期开学初拟定工作计划,经辅导员、班导师审核修订后付诸实施。学期末要向辅导员、班主任递交书面工作总结,每月至少向负责人口头汇报一次,日常做好工作记录;
3、深入一线,深入学生。每月至少深入学生宿舍一次,至少开展一项活动,要主动从学习生活等方面关心新生,了解新生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学习状况;
4、积极主动,开拓创新。要结合自身优势和所带班级新生特点,积极主动的开展各项工作。在工作中要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围绕学生的专业学业、创业就业、成人成才及学校、学院的中心工作组织活动;
5、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学院团委每月要召开一次工作心得座谈会或经验交流会,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在日常工作中要有团队精神,共同提高。
第四条 选拔与管理
1、我院学生助理班导师实行竞聘制,聘期一学年;每一个新生自然班配备一名助理班导师;
2、助理班导师的选拔
(1)本着“自愿、择优、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助理班导师由学院团委进行公开招聘产生。申请担任助理班导师的学生,必须经本人书面申请,填写《助理班导师申请表》,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笔试、面试环节,初步确定拟聘人员;
(2)在每学年6月确定下一年度助理班导师名单,并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审批聘用意见,正式聘为助理班导师。
3、学生助理班导师受学院团委领导,辅导员和班导师指导。
4、任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学院颁发“学生助理班导师”聘书。
第五条 相关待遇
1、各种评优与学生干部同等待遇,年度综合测评在德育评比中加15分;
2、参照勤工助学待遇给予适当补贴。
第六条 其他
1、助理班导师要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的关系。班导师要考虑到助理班导师本身还是学生,学习是主要任务,帮助他们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坚持“学习第一、工作第二”的原则,从培养、爱护的角度出发,指导助理班导师做好工作;
2、助理班导师只是协助班导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帮助班导师把工作做细、做实,并不是替代班导师,属于班导师的职责任务不能随意转移到助理班导师身上。
第七条 本办法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信息工程学院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