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 2018-09-28      访问次数: 353

  

  

    实验室是高等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重要基地。为充分发挥实验室在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实验教学改革,规范有序地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的原则
    1.学校统一管理实验室开放工作,信息工程学院具体组织电信实验中心实验室开放工作,鼓励电信实验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各功能室应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
    2.实验室向学生开放工作贯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形式多样、讲究实效”的指导原则,重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实验室开放是指实验室面向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主选择做实验的时间或内容。有条件的实验室应对学生开放从事创新活动和科技活动,还应承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所需的实验。
  二、实验室开放的形式
  实验室开放的具体形式分为学生课余时间进行教学实验型、学生参与科研型、学生科技文化活动型等,采取以学生为主体、教师辅以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1.学生课余时间进行教学实验型开放实验:包括实验时间开放和实验内容开放两个方面,实验时间开放是指学生可以在学生实验课表时间之外,在实验室给定时间范围内选择实验时间;实验内容开放是指学生除做教学大纲规定的必做实验项目外,自由选择实验项目。
    2.学生参与科研型开放实验:实验室根据教师科研项目以及各类竞赛活动等需要发布开放研究题目,也可根据实验室特点自拟培养计划以外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吸收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以及参与教师的创新课题。
    3.学生科技文化活动型开放实验:根据兴趣,学生自行拟定科技文化活动内容,结合实验室的性质和条件,在相应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科技文化活动。
  三、实验室开放的组织与实施
    1.实验室开放工作由分管实验室的副院长直接领导本单位的实验室开放工作,电信实验中心主任负责本实验室开放的具体实施。鼓励实验室进行多种形式的开放活动,有条件的可试行全天开放,值班运行。
    2.实验室的开放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①教学实验型开放,由任课教师制定实验课或实验项目开放计划。并提前将实验室开放时间、内容、场所、参加的对象等通知电信实验中心。
    ②科研型开放实验,实行项目申报制,由科研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指导教师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表,并签署实验室开放安全责任书。
    ③学生科技文化活动型开放实验,实行申报制,由科技创新项目指导教师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表,并签署实验室开放安全责任书。
    3.各功能室必须做好开放实验室的各项准备工作。
    4.假期实验室开放,实验室教师不在的情况下,由指导教师全权负责在校学生的安全以及实验室的安全用电、防雷电、防风雨和防盗工作。
    5.实验室应做好开放工作的总结存档工作。指导教师应将本学期开展开放实验的情况写出书面总结,并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实验室开放统计表》留学院实验室存档。
  四、相关政策
    1.开放实验纳入学生课外培养环节。完成教学计划外开放实验的学生,可根据相关规定评定课外培养学分。
    2.鼓励和支持开放实验产生创新性成果。通过学生开放实验取得成绩的项目,可以申报各种评奖和参加比赛。开放实验成果获得奖励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分别按照《大连海洋大学学科竞赛、科研和创新活动奖励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五、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信息工程学院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