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试行)

发布时间: 2018-09-28      访问次数: 767

    为推动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动与学科竞赛的开展,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团队协作意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展现我院大学生风采,制定订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第一条奖励范围包括本科的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大学生参加教师科研项目、大创项目、大学生科研论文与专利等。其中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项目是指教务处每年公布的学科竞赛项目(一类)和学院认定的学科竞赛项目(二类)。

    二、奖励类型与标准

第二条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主要资助省级及以上的学科竞赛项目。具体情况见表1。

1 大学生学科竞赛获奖

竞赛级别

金额(元/项)

备注

一类

二类

特等奖

3000

1500

同一比赛项目只按获取的最高奖项给予奖励。

一等奖

1500

1000

二等奖

1000

800

三等奖

800

500

成功参赛奖

500

300

特等奖

1000

500

一等奖

800

400

二等奖

500

300

三等奖

300

200

成功参赛奖

100

100

第三条大学生参加教师科研项目主要资助在项目额定人员之列的学生。具体情况见表2。

2 大学生参加教师科研项目

分类

级别

奖励(元/项)

备注

科研项目

国家级

600

成员以项目立项书规定的额定人员为准。

省  级

300

第四条大创项目主要资助省级及以上的大创项目。具体情况见表3。

3 大创项目

分类

级别

奖励(元/项)

备注

大创项目

国家级

100*人数

成员以项目立项书规定的人员为准,按项发放,每位成员所获奖励由所有成员根据工作量协商分配。

省  级

50*人数

第五条大学生科研论文与专利等主要资助学生所发表的科研论文、专利等。具体情况见表4。

4 大学生科研论文与专利等

分类

级别

奖金(元/项)

备注

科研

论文

SCI收录的论文

1000

学生为第一作者且以大连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署名才能申请。

  

EI收录的期刊论文

500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者EI收录的会议论文

300

CNKI收录的普通期刊论文

100

专利等

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

1000

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

300

国家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

300

国家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300

    三、实施办法

第六条奖励方式:申报学生需向学院提供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表彰文件原件(复印件存档),科研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原件(复印件存档),科研项目立项书、大创项目立项书(复印件存档)。

第七条科研论文、专利等学生必须为第一作者且以大连海洋大学为第一单位署名才能申请。定级标准参照学校期刊定级标准,经科研管理部门认定后执行。

第八条学院每年对上一自然年度获得的科技成果给予奖励,过期申报不予奖励。申报时间以通知发布时间为准。

第九条由行业学会、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经学院审核批准的其他赛事,参照本条例酌情予以奖励。

    四、附则

第十条本奖学金资金源自企业奖学金,发放情况视具体评定情况而定。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信息工程学院

201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