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共青团中央牵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从2003年开始,每年招募1.8万名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从2009年开始,西部计划服务期由1一2年调格为1-3年。继续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于每年4月开放网上报名系统,启动招募工作。各地在6月底完成志愿者的招募,7月底完成服务期满志愿者离岗工作和新招募志愿者的培训和派遣工作,8月中旬完成新招募志愿者的补录及二次注册工作。
二、参加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公务员招录优惠:每年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一定比例,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也可报考其他职位。
(2 )事业单位招聘优惠:鼓励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参加各禁层就业项日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间、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从2009年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同时,各省(区、市)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各专门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3) 考学升学优惠: 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4)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 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5 )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6) 其他: 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规定转接社会保险关系。
三、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对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工作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校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级别工资高定1至2档; 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至2级。
四、国家对承担重大利科研项目的高校毕业生有哪些政策和规定?
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现所承担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1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的重大重点项目等,可以聘用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容与研究工作。聘用对象主要以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为人主,包括高校以及有学位授予权的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上研究生和本科生。
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享受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补助,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或人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