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党员学习管理制度(试行)
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是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员思想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的重要举措。为使党员自觉坚持经常性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 宗旨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组织观念,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党支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学习的基本内容
1.党内法规制度性文件。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等。
2.党的根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对党员的时代要求。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和国家重要会议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决定;上级党组织布置的有关学习内容等。
3.教学、科研、管理等业务知识与能力培养。
二、学习方式及开展形式
学习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
1.集中学习。由学院党总支或党支部研究具体学习内容并负责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习活动,党员支或党支部要认真作好学习记录,党员个人作好学习笔记。
2.自主学习。由党支部或由党员个人选定学习内容,有计划地开展学习,党员个人要认真作好学习笔记。
三、集中学习要求(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
1.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原则上工作期间内每个月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次,全年不少于12次,成员范围可视情况扩大到支部书记范围。
2.学习内容由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决定。学习活动开展前,党总支负责宣传工作的同志应将学习的材料准备好,参加学习的同志应按要求准备讨论发言材料。
3. 学习活动由学院总支书记主持,相关负责同志要在《党总支理论学习工作记录本》上作好学习活动记录。分学习和讨论两个环节进行,学习结束由总支书记发言进行总结。
4.学习活动结束后,档案管理负责同志应将:①学习活动纪要(带照片),②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日程,③签到表,④学习材料,⑤讨论发言材料,⑥新闻材料(本项可选)等收档保存。
四、集中学习要求:(党支部全体党员)
1.党支部应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开展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不能少于6次。
2.学习内容由支委会研究决定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决定。学习活动开展前,支委会应告知党员当次学习主要内容,负责宣传工作的同志应将学习的材料准备好,参加学习的同志应按要求准备讨论发言材料。
3. 学习活动由支部书记主持,并事先在《党支部学习工作记录本》上写清学习活动主体内容,负责学习活动记录的同志要在《党支部学习工作记录本》上作好学习活动过程记录。分学习和讨论两个环节进行,学习结束由支部书记发言进行总结。
4.学习活动结束后,档案管理负责同志应将:①学习活动记录(带照片),②党支部学习日程,③签到表,④学习材料,⑤讨论发言材料(根据需要),⑥新闻材料(本项可选)等收档保存。
五、自主学习:(每一名党员)
1.每一党员均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或个人安排有计划地自主学习“党员学习基本内容”(见第一项)。
2.党员应认真写好自主学习笔记,认真记录党员个人参加集中学习和自学内容。
六、党员学习纪律
1.全体党员都要按规定认真参加集中学习活动,认真执行党员活动签到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要履行请假手续。
2.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同志视个人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集中学习活动,不能参加时应告知所在党支部负责同志。
3.未按规定参加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或党支部集中学习的党员要根据党组织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并写好学习笔记。
4.党员2次以上未参加规定的集中学习,学习态度不认真,学习不到位,党总支书记或支部书记应与相关党员进行谈话。
七、本规定自2019年11月起执行,由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9年10月31日